校园非自愿个案辅导的3大原则

2014-10-28 18:47:12861

校园的非自愿个案是指某一学生因为触犯学校校规、违反教育目标或与父母期待冲突,而被校方、老师或家长规定他一定要接受学校某一位老师的辅导,以帮助他来解决问题。
 
非自愿个案是学校辅导中很常见却又很困难进行的一种对象,由于非自愿个案并非出于个人意愿接受辅导,往往会以不同程度的拒绝方式表现自己的不愿意,而带给负责辅导的老师较大的压力与困扰。对于校园非自愿个案的辅导,焦点解决短期治疗有其一套看法与处理原则,可提供老师在进行辅导时参考。
 
 
辅导非自愿个案的原则
 
非自愿个案之所以难进行辅导的原因之一,乃由于个案通常是因为犯错才被强制辅导,老师对于个案来说,往往是校方的代表,而非是帮助他的人,所以老师与个案之间,变成是一种对立的关系。所以,要使非自愿个案能够改变,首先就要使其变成「自愿」个案,并且化彼此的敌对为友善的辅导关系,且在这辅导关系中,催化个案的改变。这对工作繁重的老师来说,乃具有高度的挑战性。对此,SFBT(焦点解决短期治疗)有一些特别的策略,分别说明如下。
 
 
一、尊重与同理个案的世界观
 
被强迫来谈的个案通常是充满敌意、愤怒、怀疑、无奈、害羞、沮丧、不安的,对于自己落得必须被辅导的田地,觉得是很焦虑、惶恐或悲惨的,因为对他们来说,接受辅导往往是不得已的、是最后的一个选择,所以,他们多会以各种方式来表达他们的不愿意。
 
例如对于强制他来谈的人可能是充满批评的,对于老师所提的问题可能是沉默不语或不屑一顾的。身为至尊的老师,一看到个案的不合作,往往就会觉得不被尊重,而易愤怒地指正个案,或以一种「犯错的人没有生气、辩解的权力」之严正态度来教训个案,也可能会因为早就认识这位个案,对个案有既定的成见或累积的情绪,而在初见面时,就流露对他的不满或直接训诫他应如何改进。然而,批评指责、说教或强势提供建议,很容易只让个案更深锁心房,而使非自愿个案变得更为非自愿。
 
所以,老师要如何来面对个案的不合作态度呢?SFBT建议老师把将非自愿个案表现的不合作行为,视为老师与个案的目标大相径庭的一种表示,只是需要老师特别去检视个案要的是什么而已,而且,个案种种利人不悦的行为,只是和老师平日习惯接触的学生之言行有所不同,因为非自愿个案所期待老师对待他的方式以及他们平日与人互动的方式,就是较为与众不同的,值得老师多加辨识。
 
之后,老师还要进一步地了解与接纳个案的种种情绪,例如同理个案被强迫来谈会有这些反应是可以理解的,或是点头表示了解,至少不用批判的语言响应,除了需要特别说明晤谈的内容与方式外,还须多加强同理个案在面对问题的挣扎、所面临的压力与窘境,因为青少年对于老师能否同理与接纳他的一切,是相当敏感的、重视的。同理与接纳会让一个人觉得自己有价值,愿意珍惜自己,甚至觉得不需要为辩而辩、为争一口气或赢得颜面而抗争,而会让个案觉得安全,而愿意来检视自己的困境或愿意尝试改变。
 
 
 
尤其,青少年的特性之一就是会夸大他的困境,以戏剧化的方式呈现问题的严重性,当你执意告诉他应该改变时,他就易为反对而反对地绝不改变(Metcalf,1995)。想要帮助个案改变,就需要对个案的世界有所了解,对其价值观有所认识,因为个案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在其主观的世界里,是有脉络可寻的。
 
了解与接纳个案,并不表示老师就同意了个案的行为是唯一处理事情的方法,或是认可其说法是唯一的解释,同理只是表示老师能就个案的立场与生命发展的角度理解他的言行而已。然而,这对许多老师来说,由于担心个案是大逆不道的、标新立异的,或者认为同理个案的情绪就表示同意了个案错误的言行,而无法专注倾听与了解个案,而错失了认识个案的机会,使得老师难以登门而入。
 
 
二、个案背景的了解与个人成功经验的整理
 
老师在学校进行辅导的优势,正是可以多方了解个案的背景,并能持续的辅导进行,并且在这辅导过程中,不断地由学校各方角度来检核个案的成长,并修改辅导的策略与方向。
 
在辅导非自愿个案前,通常转介者会先告知老师个案的问题,而老师也可以汇整平日与学生相处的经验、收集个案各面的资料,与个案周遭的重要他人交换心得等方式,对个案形成初步的认识。
 
这份初步的认识,可以帮助老师了解与接纳个案来谈时各种拒绝的方式、对权威的态度及其个人的需求与期待,也比较能掌握个案想法与资源,但是要注意的是,这些了解仅是透过间接数据而得,老师仍需要和个案有直接的互动谈话,才能真正了解个案,因之老师要避免对个案形成牢不可破的刻板印象,尤其是当老师认定个案不可能有什么改变,就很容易放弃个案,而个案也会很快感应到老师的态度而拒绝老师。
 
所以,老师须多提醒自己:过去和这个案的接触中,什么方式比较成功的靠近他?过去又如何成功地提醒自己有耐心的等待个案的成长?过去如何成功地不因个案不合作的态度,而觉得无力或愤怒?如何成功地鼓励自己给彼此一些时间来相互认识与信任?如何可以保有信任个案终会有一点点改变的信心?如何帮助自己面对个案的问题不断重复发生或改变得太慢了?以及如何尊重与相信个案能以自己的速度、方向与方式成长?亦即正式辅导非自愿个案之前,老师可以有一些事前的准备的,而当有这些准备时,更能帮助老师顺利进入辅导工作,并与非自愿个案建立与维持辅导关系。
 
 
 
三、辅导角色与保密的界定与澄清
 
对于非自愿个案来说,老师的辅导往往不见得是善意的关怀,而易被怀疑是校方派来的「间谍」,所以老师在一开始进行辅导时,需要直接而亲和地将自己的角色定位界定清楚,说明自己是一个要如何协助个案成长的角色,当然,老师需要先和学校系统协商自己的角色,了解自己决策权力的空间,或者自己先澄清辅导个案的目的与位置,才能合宜地表示立场。
 
 
除了说明之外,老师也可以直接询问:「发生这样的事情了,你希望我如何帮你?」、「你会希望我怎么帮你来面对(或改变)你的父母(或同学)?」,或者:「我听过学校的训导主任、导师谈过你的问题,但是现在我特别想听听看你的想法,尤其和他们不一样的想法,也想了解一下你认为他们为什么会有这些想法?然后,看看我可以帮你什么忙?」这样的问题,可以将彼此的对话导入一个问题解决的方向,并且把处理问题的责任还给个案,催化个案自我负责,同时也表示老师是愿意站在个案这一边的。角色的界定对辅导非自愿个案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开场关键,需要老师妥善处理。
 
 
在角色界定的同时,保密的再保证与界限的澄清是同样重要的。一开始,老师就要清楚地说明要求个案必须来谈的原因及日后要进行的方式。也由于辅导非自愿个案往往需要向校方或家长报告辅导进度,因而老师需要清楚地让个案知道,老师需要定期向校方报告,甚至会有书面的记录;这对个案来说不见得是坏事,因为老师可以特别的强调:透过老师的口头或书面报告,让别人会有机会看到个案的改变,对于个案在学校的生活定有所帮助。至于报告的深度与内容,是需要先与个案有所讨论,让个案有心理准备,以免破坏个案与老师间的信任关系。
 
但是,老师也要让个案知道,若个案有伤害自己与他人的可能,老师一定要报告学校处理之。尤其,老师千万不要答应个案一些做不到的承诺,以免对彼此造成伤害。必要时,老师可以和个案以书面的方式撰写一份辅导契约书,明确确定彼此的权利、义务、规定、辅导的目标及结果的评估等,以帮助个案能更投入于辅导的过程中。

 
希望上述的内容能鼓舞老师更能面对辅导非志愿个案的挑战,也期待老师在参酌上述的策略后,能创造出适合自己、适合校园文化的辅导策略来,因老师的努力不仅能提升个人的教师效能,也能有效地协助更多需要辅导的青少年个案,让他们更顺利地完成自我认同的生涯发展任务,而拥有不一样的美丽人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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